工厂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,明确各级、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,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。 在制度上做到精细化处理,明确每一个参与生产的人员的安全责任,切实做到每一处设施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。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,认真查改消防安全隐患,确保“不带病”作业。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,重点巡查用火用电情况,做好巡查记录。 确保各岗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,特别是消防控制室、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。 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,确保员工熟知本行业消防安全知识,熟练掌握“一懂三会”和“四个能力”,强化消防安全意识,提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。 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、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,确保其完好有效。严禁损坏、挪用、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防设施、器材。 严禁占用、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,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,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。